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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翻译理论家

     乔治·查普曼的翻译诗学


    查普曼(George Chapman, 1559-1634)是英国诗人、戏剧家和翻译家,北京翻译公司 因翻译《伊里亚特》和《奥德赛》而驰名译坛。他采用了两种不同的诗体翻译同一种原著,用十四行诗体翻译《伊里亚特》,用英雄偶句诗体翻译《奥德赛》。他的翻译成为英国文学史上最受欢迎的作品之一,在文学史上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莎士比亚在其十四行诗中提到“他的华章,春风得意,扬帆驶去”的神来之笔指的就是查普曼。他对翻译理论也有所建树,明确提出翻译诗歌的原则,从而填补了16世纪诗歌翻译理论的空白。他的翻译原则可以总结如下:


    (一)坚持以诗译诗,反对逐字死译。他说:“我鄙视译者陷人逐词对译的泥坑,丧失本族语的活的灵魂,用生硬的语言给原作者抹黑;同时我也憎恨不求简练,使用繁文缚语表达原意。ff u翻译任何作品,尤其是荷马的作品,采用逐词死译是最不自然、最为荒唐的,按照贺拉斯等翻译理论大师的观点,凡有卓见而又持慎重态度的译者,都不应仿效原作的词数和词序,而应仿效其实质性成分和句子,认真掂量句子,用最适合译作语言的词汇和表达风格、形式来表现和装点译文。"(Armos, 1920:130-131)


    (二)采用释义法,主张译文要有文饰.


    3.2德莱顿与泰特勒


    约翰·德莱顿(John Dryden, 1631-1700),英国诗人、翻译家、戏剧家,17世纪最有影响的评论家、翻译家。他既有大量的译作,又有系统的翻译论述。他的主要的译作有维吉尔的《伊尼特》、普鲁塔克的《名人传》、乔史、薄伽丘和奥维德的《古今寓言集》、贺拉斯的《诗集》 (选译)、奥维德的《变形记》和《诗简》等。


    ·德莱顿曾全面而深刻地阐述了自己的翻译观点,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翻译的原则,被称为“翻译理论第一人,'(the first translation theorist)。他虽然没有出版过翻译理论专著,但却写过大量的论文和序言。这些论文和序言后来被收人《德莱顿论文集》( Essays of John Dryden ),其主要观点如下:


    (一)翻译三分法:在1680年翻译的奥维德的《书信集》(Epistles)的前言中,德莱顿将所有的翻译分为三类:逐字译(metaphrase ),逐字逐行的翻译,与直译相对应;意译 (paraphrase),有一定自由度的翻译,译者遵循原作者的意旨(sense)而不是其用词,追求意义上的对等,而不是词汇上的对应;仿译(imitation),摒弃原文的用词与意旨,相当于改编 (adaptation),译者有充分的自由,可以改换词句,改变意义,或者只依据原作的一个大概意思或蓝本,随意创作。以下是Robinson的引述:


    在这三种翻译法中,德莱顿最反对字字对应的逐字翻译法,他认为这种翻译法如同“戴着脚镣跳舞"(It's much like dancing on ropes with fettered legs: a man may shun a fall by using caution; but the gracefulness of motion is not to be expected. ),这样的翻译毫无美感,甚至愚蠢之至,而仿译的自由度又太大,译者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主题内容、文学形式上模仿前人的作品,既不是直译,也不是意译。意译时译者有一定的自由度,但又不失原文的意思,这种方法为德莱顿所推崇。


    (二)翻译是艺术。译者必须像艺术家一样,具备高超的艺术鉴赏力和表现力。翻译好比是绘画艺术,存在着两种相似,一是美的相似,一是丑的相似。优秀的译者必须懂得作诗和韵律的艺术,在保留原作的特点和不失真的前提下,尽一切可能使原作迷人,做到美的相似。(谭载喜,2004:121)


    继德莱顿之后,首次系统地研究翻译的当数亚历山大·弗雷泽·泰特勒(Alexander Fraser Tytler, 1747-1813)。他一生酷爱文学和翻译,提出的著名的“翻译三原则”.成为西方翻译理论的金科玉律。“翻译三原则”出自他1791年出版的《论翻译的原则》一书。在这本书中他首先给了“优秀翻译”的定义:在“优秀翻译”中,“原作的优点完全移植在译作的语言之中,使译语使用者像原语使用者一样,对这种优点能清楚地领悟,并有着同样强烈的感受”。(谭载喜,2004:129)接着,他提出了翻译必须遵守的三个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