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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喻进行英、汉互译时的处理方法

    前面实际上将英、汉语比喻划分了四种不同的大的类型。北京翻译公司 在对它们进行互译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根据索绪尔的观点,语言乃表达思想的符号系统(虽然不是唯一的符号系统)。新兴的“符号学 ( semiotics)为研究符号指意系统提供了科学依据。在这方面作出巨大贡献的有美国符号学家查尔斯·莫里斯。他将符号关系划分为三个方面,即语义(semantic )关系(符号与其所指称或描写的实体与事件之间的关系);句法(syntactic)关系(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和语用


    ( pragmatic)关系(符号与符号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与它们相对应的是三类符号学的意义.即指称意义(referential meaning )、言内意义 ( linguistic meaning)和语用意义(emotive/pragmatic meaning)。前文中论及的纽马克关于比喻的指称作用和语用作用与符号学上的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是一致的。在翻译英、汉语中具有“共性”的比喻时,由于两个民族在思想观念上处于同一层面,故没有什么因素可影响它们的指称、语用意义,这时可完全采取直译的方法。


    但在翻译英、汉语中具有“个性”,即含有文化因素的比喻时,就会出现诸多困难。这表现在比喻中的某种形象(image/vehicle )和某种意义 (sense)(即以联想意义为基础的比喻意义,也就是符号学上所谓的语用意义)的结合往往是约定俗成的,而不同的语言里结合的方法是不尽相同的,因此译者必须在保留源语形象(直译)、转换源语形象(替换)、舍弃源语形象(意译)与保留源语形象加注或加释义(直译加注或加释义)之间进行选择。


    既然比喻的核心在于其指称作用和语用作用,那么在翻译比喻时,就应尽量照顾到这两个方面。但同时必须注意,在比喻的形象(即字面指称意义)与喻义(语用意义)两者之间,喻义是第一选择,形象是第二选择,难以两全时必须保证传译出喻义,否则“翻译就是交际”这一目的就无法实现。翻译比喻时,若喻义丢失了就等于译犹不译。处理比喻的翻译方法